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》,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本溪市交通運輸部門,、公安部門決定針對疫情期間非法營運車輛違法違規(guī)行為開展聯合執(zhí)法,,現通告如下:

一、本通告中所稱的“非法營運車輛”是指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,,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,、包車客運等違法違規(guī)經營行為的車輛。

二,、按照《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(guī)定》要求,,落實群組建立者、管理者的責任,,做到“誰建群誰負責,、誰管理誰負責”,禁止在群內發(fā)布非法營運活動相關信息,,對我市區(qū)域內實質進行拼車活動的互聯網群組自發(fā)布通告起進行集中清理,,已有的拼車群要自行解散,并不得再建立新群。對無視本通告要求,,仍然違規(guī)建立群組或拒不解散原拼車群的,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群組建立者、管理者的法律責任,。

三,、交通運輸部門、公安部門將實行聯合執(zhí)法,,堅持零容忍,,高限施壓、強力打擊,,凡是被查扣的非法營運車輛,,一律從重頂格處罰,情節(jié)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。公安部門將對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納入重點監(jiān)管范圍,,實現精準布控、定向攔截,、靶向打擊,,不斷提升消除非法營運車輛風險隱患的能力;對隱瞞行程,、偽造行程,、持虛假證明的車輛司乘人員,依法立案查處,,并予以曝光,。

四、各疫情防控服務點將進一步加強來(返)溪車輛司乘人員行程卡,、健康碼等查驗工作,,不漏一車一人。各縣(區(qū))防指將重點巡查鄉(xiāng)村小路,,防止非法營運車輛繞道通行,。

五、請廣大市民進一步增強健康和安全意識,,充分認識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的危害性,,主動抵制乘坐非法營運車輛,外出時自覺選擇合法的營運車輛,。

六,、歡迎廣大市民進行舉報和監(jiān)督,提供非法營運車輛線索和證據,,對同一行為首位提供重大線索者給予獎勵(舉報電話:110),。

七、鄭重警示非法營運車輛人員,為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,,也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,,正在從事非法營運行為的要立即停止,計劃從事非法營運行為的要立即打消念頭,。


本溪市交通運輸局

本溪市公安局

           2022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