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7月25日本溪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)

一,、任命

黃晶為市人大監(jiān)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;

孫宏宇為市人大人事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,。

二,、任命

于昕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;

鄭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,;

朱飛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高新技術(shù)產(chǎn)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庭庭長,;

孫青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;

謝向榮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,;

熊鐵寧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,。

三、任命

王樹順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,、檢察委員會委員,、檢察員,;

孫源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
四,、免去

馮獻(xiàn)勇的市人大人事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(wù),。

五、免去

褚鐵莉的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(wù),;

孫青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(wù),;

謝向榮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(wù);

熊鐵寧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職務(wù),。